贪污公款22万 单亲妈妈弃子潜逃13年
来源:环球官网app 发布时间:2024-11-01 07:31:26“我想争取多陪陪生病的儿子……”8月下旬,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检察官张静仁在接受记者正常采访时,清晰地记得被告人孙建向法庭提出的这句请求。
孙建原是顺义区城镇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机械化作业队副队长。若不是因为犯罪,过去的13年里,她可完全拿着稳定的工资陪在儿子身边。然而,因为一时贪念,她把手伸向了毫不起眼的垃圾清运费、垃圾桶费和垃圾箱费,在一年多时间里蚕食公款22万余元。随后,畏罪潜逃整整13年。
近日,经顺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孙建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庭上,出庭支持公诉的张静仁特别对量刑情节进行说明:鉴于被告人孙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悔罪,建议法庭依法对孙建从轻处罚。被告人孙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
在儿子六七岁时,孙建与丈夫离婚,成为一名独自抚养孩子的单亲妈妈。在儿子的印象中,母亲因为工作原因很少回家,常常住在单位。作为被单位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孙建曾为环卫事业作出过不少贡献。
顺义区位于北京东北部,在北京新城市发展格局中被定位为首都面向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战略门户。顺义区城镇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作为顺义区政府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着本区域内环境卫生等技术性、服务性和事务性工作以及下属作业队队伍的管理工作,在城区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其中,机械化作业队主要负责城区规划区域内各单位及小区的生活民用垃圾的委托清运和化粪池的委托抽运任务,保障城区居民良好居住条件和环境。
时光退回到15年前。2003年1月,顺义区城镇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党委决定,孙建任机械化作业队副队长,负责收取对方单位上交的抽粪费、垃圾清运费、垃圾桶费和垃圾箱费。
这个人如其名的女子,性格外向开朗,办事爽快利落,身体力行,对垃圾收费和作业队工作尽职尽责,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广泛认可。
在儿子六七岁时,孙建与丈夫离婚,成为一名独自抚养孩子的单亲妈妈。在儿子的印象中,母亲因为工作原因很少回家,常常住在单位。作为被单位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孙建曾为顺义区环卫事业作出过不少贡献。
第一次不劳而获之后,孙建像上了瘾似地无法收手。从一名表现优秀的女干部,到蚕食公款的“蛀虫”,贪欲就像一条毒蛇,扼住了她的命门,也扼住了她的人生。
孙建所在的机械化作业队有明确的费用收取程序和发票开具规定。作业队收取的费用包括垃圾清运费、抽粪费和出售垃圾桶、垃圾箱的费用。在收取对方单位支付的相应款项现金或支票后,孙建应当出具与支付款项金额一致的正规发票交付对方,并按单位规定的收费程序记账入账。
2003年10月2日,北方某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约定由环卫中心负责该单位的生活性垃圾清运工作,并以现金形式向孙建支付2万元垃圾清运费及垃圾箱费。本来只要像往常一样,按环卫中心的规定单独开具垃圾箱费收据给物资回收企业,然后上报财务入账便可。但孙建却悄悄打起了这笔钱的歪主意。
如果只收钱不开收据,物资回收企业肯定会起疑心,闹到环卫中心便会偷鸡不成蚀把米。于是,在思忖再三后,孙建仍然按流程与垃圾清运费一起为该公司开具了一张2万元的普通收据,仅仅是手写的。然后把收据第一联交由对方“应付”之后,对应的第三联记账联并未交到财务处入账,而是悄悄烧毁。
一次中饱私囊成功后,孙建发现财务似乎并未发现了自己的“小动作”,尝到甜头的她决定把财务监管的漏洞作为自己的“发财”之道。一次、两次、三次、四次……孙建的贪占行为愈发大胆和得心应手,她开始多次不上交向对方单位开具的机打发票第二联记账联或统一银钱收据第三联记账联。除此之外,她还发现了另一种贪占公款的方式——开具大头小尾收据少入账(第二联收据记载金额同支票金额、第三联收据记载金额低于支票金额)。
就这样,从小贪小敛到最后非法占有9笔单位公款,前后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孙建共计非法占有单位公款达22万余元。要知道,这笔钱在当时并不是一笔小数目。
记者从顺义区检察院了解到,涉案的9笔款项中,有4笔孙建是采用销毁第三联记账联不入账的方式贪污的,涉及金额13万余元,另外5笔则是采用开具大头小尾收据少入账的方式占有,涉及金额8万余元。
这些钱都被花到哪里去了呢?原来,早在2003年7月,孙建就以其子名义注册成立了一家个体企业,但从未实际经营。她截留了部分垃圾清运费、垃圾桶费、垃圾箱费,并将对应支票转换成现金存放在该企业的对应账户里,用于个人消费。从始至终,这个“小金库”只有她自己在使用。
被抓后,孙建在向调查人员供述逃跑事实时说,当时,她得知单位另一位涉案领导被带走调查,自己“一害怕就走了”。她自己也未曾料到,这一走就是13年。
2004年6月17日,顺义区检察院对孙建涉嫌贪污案立案侦查。随后,孙建带着10多万元现金潜逃。
据孙建的近亲属透露,2004年最后一次见到孙建时,她表明了自己的问题挺严重的,知道检察院要找她,让亲属们帮忙照顾儿子。
记者了解到,畏罪潜逃的孙建先是在北京的一家小旅馆住了一宿,之后几个月里在北京十里河地区租住了一间平房,后来又先后在河北的燕郊、香河等地打“游击战”,过得颠沛流离。潜逃期间,孙建还被结识不久的“朋友”骗去做投资,损失了上万元。在逃13年里,她把贪污的公款花了个精光,几乎没过上一天好日子。
被抓后,孙建在向调查人员供述逃跑事实时说,当时,她得知单位另一位涉案领导被检察院带走调查,自己“一害怕就走了”。
而孙建的儿子,一直到母亲“出事”才知情。据他回忆,当时孙建带着旅行箱与书包离家出门,他问孙建干什么去,孙建只是说“出去玩两天”。不料这一走却是母子分离多年、家庭分崩离析,甚至在孙建的儿子患病时也没有见上母亲一面。而孙建作为母亲在潜逃前对儿子最后的叮嘱,只是一句“在家好好待着,别惹事”。
13年的颠沛流离彻底改变了孙建的心态,她不再像当年那样不敢直面自己犯下的错误,而是在到案后积极努力配合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调查,把自己的问题一五一十地讲清楚。
“原本认为自身跑了就能高枕无忧了,现在看来,如果当时向司法机关说清楚了,或许就不会如此严重。”供述中,孙建难掩心中的悔恨。
孙建被抓获后,公安机关、监察委员会、检察机关与法院既各司其职又互相配合,顺利完成了这起案件的办理工作。
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刑侦支队的侦查员根据情报线索,借助科学技术手段,开展网上追逃抓捕。2017年4月29日13时许,孙建在河北省香河县租住的房屋内被抓获。当时,她无阻碍、抗拒、逃跑、拒绝抓捕的行为。
随后,公安机关、监察委员会、检察机关与法院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顺利完成了这起案件的办理工作。
2017年4月,顺义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孙建被抓获后,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积极与市、区纪委、监察委员会沟通,商定了强制措施的衔接办法,然后将案件移交监察委员会,由监察委员会做好案件的后续处理工作。随后,顺义区检察院根据拘留决定将孙建羁押于顺义区看守所,并在24小时内进行了讯问。
同年5月12日,顺义区检察院依法对孙建解除刑事拘留措施,并与顺义区监察委员会完成涉案人员和全部卷宗的交接工作,由监察委员会对孙建立案调查并宣布对其采取留置措施。区监察委员会根据案情,研究制定了详细调查方案,与案件原承办侦查人员建立专项联动工作机制,在职务犯罪检察部承办人的协助下,对这一陈年旧案集中力量一举突破。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顺义区检察院采取与监察委员会开展座谈、阅卷等方式来进行了提前介入工作,针对在案证据问题向监察委员会提出了完善建议。案件移送职检部审查后,承办人认真审阅全部卷宗,细致排查证据疑点,严密论证法律难题,借力前期工作成果,顺利完成审核检查起诉工作。
为有效指控犯罪,同时达到良好的法庭教育效果,在充分准备出庭公诉意见之外,公诉人做了大量的工作。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要件,通过对孙建的针对性讯问,增强了庭审的事实确信力。举证质证阶段采用多媒体形式,分组出示在案证据,论证逻辑明晰,证明力感受直观,增强了庭审的证据采信力。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就事实证据、定罪量刑做全面阐述,并释法说理,努力让旁听群众感受到司法公信力。
前不久,顺义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合议庭认为,被告人孙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应予惩处。顺义区检察院对被告人孙建犯有贪污罪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鉴于被告人孙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悔罪,辩护人相关辩护意见酌予采纳,法院最终依法对被告人孙建从轻处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同时责令退赔22万余元,发还财产受损单位顺义区城镇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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